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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出口商品内销,商务部决定在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期间(6月28—30日),举办出口商品内销采购洽谈会。根据粤外经贸管函〔2009〕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商品内销采购洽谈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商务部;承办: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江苏省经贸委。
三、组织形式
在第四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场馆设立出口商品内销采购洽谈会专区。由国内采购商设立洽谈席位(按经营业态分区),邀请出口企业(包括外贸代理企业)携带有关销售资料及内销样品,与国内采购商面对面洽谈。会上洽谈成交意向,会后商谈交易细节。洽谈专区内不设样品展示区,不收取展位费、参会费等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本次采购洽谈产品主要是服装、鞋帽等衣着类、日用百货类、洗化类和食品等快速消费品,不包括白电、黑电等耐用消费品。
四、具体要求
1、请按照洽谈商品范围报名参会,于6月17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报我会,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2)。
2、为确保洽谈效果,建议由企业负责人带有业务人员参会,并准备好内销商品相关资料。
关于第四届跨采会的详细情况,请登陆http://www.irgsf.gov.cn/。
联系人:林泽青,电话:88931829
附件:1.出口企业报名汇总表
2.出口企业内销商品目录
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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