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外经贸协[2009]第17号
关于参加2009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各相关进出口企业:
根据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将继续开展“2009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汕头市进出口企业由我会推荐参评。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级对象
1、本会会员企业;
2、全市其它外经贸企业。
二、评级标准
按照《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
三、评级程序
1、该协会委托北京中企联贸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核定企业初定等级和出具企业初评报告,然后上报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综合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银行等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后,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在中国外经贸企业网(www.china-commerce.com.cn)和《中国经贸》杂志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证书和牌匾。
2、本市企业由我会统一送省外经贸企业协会初审后推荐上报。
四、相关服务
所有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均可获得中英文资信评估报告、信用等级证书及荣誉牌匾,该会将为每家A级以上信用企业在中国外经贸企业网站上建立信用档案,制作独立网页介绍企业的信用信息。凡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该会将优先向国内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国外行业协会、国外知名企业推介。
五、收费标准
1、信用等级有效期3年,评级服务费6600元;另每年复审一次,费用1500元。企业首次评级满六个月后可提出晋级申请。参评企业须在初评获得A级以上结果后向该会上缴评级服务费(另通知)。
2、凡本会会员参评,评级服务费可获优惠补贴(另通知)。
六、评级时间及要求
1、参加“2009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的企业,需在
2、有意的参评企业,可与我会秘书处联系并索要相关文件表格。
特此通知。
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泽青,郑广华
电话:0754-88931829,88931835;传真:88931801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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