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公告还规定对限制进口类目录其余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A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B类企业实行50%“实转”;C类企业实行100%“实转”管理。同时,为配合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加工贸易项中西部梯度转移,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企业仍实行“空转”管理。
另外,公告还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进行了调整,将涉及家具的17个海关编码商品从目录中剔除。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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