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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联网工作
点击次数:1705    发布时间: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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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16日,海关总署与广东省政府在北京共同签署了署省合作备忘录,提出在“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推进广东加工贸易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等七个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其中,明确将“加快广东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的建设”作为海关支持广东经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内容。
  据了解,以广东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为依托的三方联网项目,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东莞模式、深圳(惠州)模式三方联网系统,实现了企业“网上审批”与“全程联网”,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备案、变更等手续,更加方便快捷,并有效降低成本。
  海关广东分署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截至9月底,已通过省平台审核发放业务批准证的电子账册企业数为415家,并力争年底前实现对全部符合条件的电子账册企业的三方联网监管工作目标。明年初,还将启动电子化手册企业的三方联网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深圳海关利用现有加贸平台功能,对关区内630余家电子账册企业及1万余家电子化手册企业实现了三方联网;黄埔海关依托科技平台,在东莞市试点实施电子化手册企业的三方联网。截至9月下旬,试点企业达到228家,并力争年底前达到300家以上。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在此基础上通过扩大容量、拓展功能建设广东省省级地方电子口岸,以现有的省平台三方联网系统作为首期启动项目,将更多部门和企业纳入其中,实现更广泛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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