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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2011年起实施货物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
点击次数:1414    发布时间: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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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9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根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两岸双方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
  杨毅指出,早期收获是为使两岸民众尽早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之前,对双方部分产品实行降税以及对部分服务贸易部门实施开放。届时,将有539项台湾产品可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大陆市场,同时,继10月28日大陆首批实施5个服务贸易部门早期收获开放措施后,又将有6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台开放。
  杨毅介绍,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对台降税产品主要涉及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产品,还包括大陆对台主动降税的18项农产品。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实施后,上述产品将大幅降低关税,提高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台湾的企业和农民扩大对大陆的产品销路。以大陆对台降税的18项农产品为例,2011年绝大部分农产品的税率将从10%以上直降为5%,广大的台湾农民兄弟可望直接从中受益。按照2009年两岸经贸统计数据,2011年早收产品对台降税金额将达到4.72亿美元,而根据今年两岸经贸快速增长的趋势来看,明年上述产品对台降税金额实际上将大为增加,数字可能远比这个数字大。另外,在服务贸易方面,新增的专业设计、医院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银行、证券、保险等6个服务部门的开放,将有利于台湾业者扩大在大陆市场的发展空间,为两岸同胞特别是在大陆的台胞台商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这些都体现了大陆方面努力为台湾同胞谋福利、办实事的善意。
  杨毅表示,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只是落实框架协议的第一步,随着后续商谈的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将不断向前发展,使更多的两岸同胞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获利。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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