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快速注册
关于商会关于商会 加入商会加入商会服务大厅服务大厅

汕货在线网站

网罗优秀外贸出口企业

详细内容
首页>> 外经贸新闻>> 详细内容
商务部:鼓励企业到东盟建立经济贸易合作区
点击次数:1805    发布时间:2010-04-09  
【字体: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4月7日在京表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中国不断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国支持企业到东盟国家建立经济贸易合作区。
  在7日召开的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筹备工作会议上,高虎城表示,本届博览会将突出重点,把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是落实好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扩大贸易规模。在巩固传统商品贸易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进出口。
  二是落实好自贸区《投资协议》,加强相互投资。继续鼓励有条件和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支持中国企业到东盟国家建立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链完整、关联程度高、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经济贸易合作区。
  三是拓展合作领域,不断提高互利经济技术合作水平。鼓励双方企业加强在农业、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加工等领域的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互利经济合作格局。
  今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其对经贸的促进效应正日益显现。1月份,东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截至2月底,中国企业在东盟直接投资存量取得突破,达到85.7亿美元,是2004年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前的8倍多。
据了解,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10月20日至24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目前,博览会招展工作进展顺利,东盟已有六个国家确定包馆参展,国内预订展位数超过1200个。


(信息来源:新华网)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传真:(+86754)87223211     电子邮箱:stccie@126.com  粤ICP备19138642号

技术支持:Micronet微网      管理员入口

  • 手机版

  • APP版

版权所有:汕头市进出口商会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