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农轻纺出口基地建设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规财字[2011]1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通知要求于8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农轻纺出口基地建设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2、申请书
3、验收申请表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咨询电话:88931893、88931883
受理部门:汕头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科(外经贸大厦902房)
(信息来源:汕头市外经贸局网站)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城路28号国瑞会展中心1幢1605室
电话:(+86754)8722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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